安全征文优秀奖:常尽提醒之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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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布日期:2018-08-17
     “尊敬的家长:请加强对孩子的防溺水安全教育,禁止孩子私自外出捕鱼、捉虾、玩水、下河游泳等,提高安全防患意识。”自从女儿上小学后,我们手机经常收到这样一条条学校发出的平安短信。作为家长感觉很温馨,学校真的把学生安全放在了心上,也时刻提醒家长把孩子的安全放在心上。

       无论是学校的老师还是公司的负责人,工作在各行各业的同志们,天天都在讲安全,时时都在讲安全,我们作为发电企业,安全更是摆在一切工作中的重中之重。集团公司安全检查组经常采用“四不两直”的方式深入下属三级企业进行安全大检查。或许你会发现集团文件有下发对某某公司习惯性违章进行处罚的决定,对在安全检查中出现习惯性违章现象单位的总经理、分管副总、安监部、班组等相关人员给予经济处罚。处罚是集团公司对员工生命的关心,也是一种提醒,更是一种责任。

      我们无论是走进电站厂房、中控室还是升压站,都会看到挂有规章制度、标语和安全警示牌,时刻提醒广大员工按章操作,按规行事,然而有的员工司空见惯,不当回事,墙上制度背得滚瓜烂熟,工作起来还按自己的“习惯”来,认为不会出事。由于思想不重视,有的员工会出现不规范动作,从而导致安全事故,给企业造成经济损失,更重要的是伤了自己,害了同事,甚至丢掉生命。今年三江公司“5.24”人身触电死亡事故违章操作就是一个鲜明的事例。汪志华在没有到塘库变电站核实断线故障10kV塘944线断路器是否在分闸状态或断开塘944线断路器做好安全措施的情况下,就登杆进行验电,确认没电后,在没有做好安全措施挂接地线的情况下,就对断线处的导线进行恢复作业,地勤郭卫忠也未意识到不挂接地线就上杆作业的危险性,没有对汪志华进行提醒。这是一起多部门同时作业,但没能联系告知,以及严重的习惯性违章作业,造成1人触电死亡的一般电力人身伤亡事故。这时,如果郭卫忠能及时提醒他不挂接地线就上杆作业的危险性,真诚地告诉他,这样做是不对的,也许就能避免一起不必要的事故。我们一定要把他们血的教训作为我们今后工作的前车之鉴,认真分析他们出现事故的直接和间接的原因。加强本公司安全管理工作,杜绝管理违章和行为违章的事故发生。

     “请戴安全帽”、“这样很危险的”等一些善意的提醒,对安全是十分有益的,尤其针对习惯性违章有很好的警示作用,如果及时采纳,在不伤害自己的同时还可以避免可能对他人造成的伤害。很多时候,你的一个善意提醒就会避免很多不必要的事故发生,甚至可以挽救一个人的生命。班组成员相互提个醒,既是对同事的关心,也是对自己负责。然而,有的员工发现身边的同事有问题不及时提醒,总是一副“事不关己,高高挂起”的态度,认为做好份内的事就行,别人的好与否与自己无关,这是大家不愿尽提醒之责的重要原因。

      另一原因是大家都不愿“多管闲事”,认为同在一个屋檐下,抬头不见低头见,怕说了别人问题伤感情,破坏团结;有的担心提醒人家会被误解为多管闲事,吃力不讨好。所以,很多员工遇到问题总是绕道走,装作没看见。

     平安是天,安全是福。请大家掌握好提醒的方式、方法,常尽提醒之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