治理安全隐患从“人”防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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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布日期:2014-07-14
    近期,集团公司连续通报了6份习惯性违章行为的处罚决定文件,这些习惯性违章行为都是“人”的隐患引起。这又让我想起了员工手册里安全生产管理篇提出主要从七个方面对安全工作进行相关控制,其中“人”排第一位。因此,要排除安全隐患,坚决反习惯性违章行为,必须从“人”防起。只有治理好关于“人”的隐患,企业的安全生产才有保障。

    一是治理好“思想隐患”。在日常工作中,安全隐患都是客观存在的,而“人”常常存在着侥幸心理。在生产工作中,凭主观臆断认为工作量小不办票、小修工作现场不用戴安全帽等,都是思想隐患的体现。很多安全事故的发生,并非制度缺失、措施不力,而是“人”的安全防患意识淡薄。

安全天天讲、时时讲,但事故依然频出,这主要在于没有治理好人的思想隐患。只有人人把安全防范意识自觉落实到实际工作中,每一项工作才能得到保证,每一项操作任务才能顺利完成,事故才会真正从我们的身边远离。

  二是治理好“行为隐患”。人是安全生产的主体,人的不安全行为是事故发生的最大隐患。在电力生产工作中,进入带电区不带安全帽、不穿绝缘靴;停电不验电、不挂接地线等,这些都是行为上隐患。其实在安全生产过程中必须“一是一、二是二”,该怎么做就怎么做,不能贪图省事,不能害怕麻烦。

  很多血的教训告诉我们,安全生产来不得半点马虎,要环环相扣,步步到位。只有用高度认真的态度对待每一项平常的工作,行为隐患才会从每个人身上消除。

  三是治理好“经验隐患”。很多事故通报中,都是因为“人”不重视细节,不按章操作,而是凭经验主观臆断引起。其实经验是相对的,事物的变化随着环境、条件的变化而变化。从前这么做是“安全”的,这代表不了现在操作是安全的。正如海因里希300∶29∶1法则:当一个企业有300个隐患或违章,必然要发生29起轻伤或故障,在这29起轻伤事故或故障当中,有一起重伤、死亡或重大事故。在一件重大的事故背后必有29件轻度的事故,还有300件潜在的隐患。可怕的是对潜在性事故毫无觉察,或是麻木不仁,结果导致无法挽回的损失。

  在我们电力生产中,则要从一顶安全帽、一套干燥的工作服、一条安全带、一双绝缘鞋、一个验电器等小细节开始,多想一下、多看一眼、多问一句,相互监督提醒。从小细节入手,防患于未然,为我们的人身安全筑牢一道安全防线。